摘要:从力帆汽车这个空壳里面,力帆股份都能榨出这么多“油水”,这简直就是现代商战的经典案例。

被80岁老人“套路”的,可能不仅是37岁的李想-求是汽车

力帆股份现任董事长牟刚的定位,是个“守成者”,他不会有这么大的权限下这盘棋。

能把“壮士断腕”和“打时间差”手法玩得这么娴熟,也不像是尹明善妻子陈巧凤的风格。

至于还未走入公众视线的未来接班人尹索微,和那个已经与力帆二字尽可能撇清关系的“精彩哥”尹喜地,更不像是这出大戏的总导演。

能把这一切都摆弄的如此顺畅,始终让力帆立于不败之地的,或许只有那个已经退休的老人——80岁的尹明善。

6.5亿一个壳

12月17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力帆股份,601777)发布公告称,将以6.5亿元向“重庆新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出售旗下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力帆汽车)100%股权。

资料显示,重庆新帆在2018年9月5日才刚刚成立,其法人代表是车和家的联合创始人沈亚楠,公司的股东为北京心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后者正是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也就意味着,力帆汽车的股权,幕后的收购方,正是车和家。

被80岁老人“套路”的,可能不仅是37岁的李想-求是汽车

资料显示,力帆集团拥有两张汽车生产资质——力帆汽车和力帆乘用车各自拥有一张。而目前,力帆旗下所有车型都已在力帆乘用车旗下。而据媒体报道,力帆汽车拥有的是“6字头”的生产资质——可以生产新能源轿车、SUV、商用车等各类车型。

除了这个资质,技术匮乏和长期缺少产品的力帆汽车,早已成为“空壳”。通过对力帆汽车的收购,李想的车和家也拥有了造车资质。然而,在资质之外,车和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未来的销售服务,都与力帆汽车无关。

用6.5亿元,李想买了张造车的“门票”。或许在他看来,考虑到未来更大的野心,这张“门票”总会物有所值的。

买完就缩水

然而,就在力帆股份将力帆汽车出售给车和家的第二天,12月1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宣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已经由该部门审议通过,并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

被80岁老人“套路”的,可能不仅是37岁的李想-求是汽车

在这份规定中注明:

经国务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资轿车生产企业项目、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含现有汽车企业跨类生产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及其余由省级政府核准的汽车投资项目均不再实行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

由核准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成为最关键的词汇。

就《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解释称:从核准管理到备案管理的转换,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一般制造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又是主动适应新一轮产业变革、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客观要求,能够为地方和企业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

今年5月,《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时,就有业内人士解读称,意见稿中的部分条款表示,代工模式受到了认可,而且这个政策将会对这些新造车企业非常利好,一旦他们通过代工模式生产的车型在市场销量满足上述条件,生产资质也就不远了。

然而,《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最终落锤,也就意味着,李想耗资6.5亿元买下的力帆汽车,在签字的第二天,其价值就已经大幅缩水。

一连串的阴谋?

尽管李想在朋友圈中,对《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新政是否造成6.5亿元收购力帆汽车“成为一桩亏本的买卖”并没有进行明确表态,但事实可能就是如此。更敏感的是,这可能并不是一桩巧合。

在发改委的网站上,这份有关《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的2018年第22号令,签署时间为12月10日,但事实上,这份文件一直拖延至12月18日下午才得以在网站发布。而与22号令同时签署的第21号令,早在12月13日就得以发布。

被80岁老人“套路”的,可能不仅是37岁的李想-求是汽车

没有证据证明,重庆“力帆系”有资源可以影响到发改委的政策签署及发布时间,但不可否认的是,如果这份签署已经一周的文件可以早几天公布,那么在车和家收购力帆汽车股份的进程中,将出现颇多变数。至少,在造车资质不再“奇货可居”的新时代,李想肯支付的代价,绝不至于高达6.5亿元。

在力帆汽车这个空壳最大化盈利的目的上,力帆股份甚至将重庆市国资委都算计了进去。

此前,求是汽车曾报道称,11月7日,力帆汽车进行工商变更,重庆市国资委旗下的重庆机电控股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股东名单中退出。至此,力帆汽车成为力帆股份的独资子公司。同日,力帆汽车还进行了注册资本的变更,从原有的1.25亿元增至5.2亿元,增幅比例达到75.96%。

被80岁老人“套路”的,可能不仅是37岁的李想-求是汽车

​在当时,求是汽车尚不理解力帆股份的增资目的,而现如今,随着车和家的收购,力帆股份在当时的操作,目的也相对明确——去除国有持股,以便更好地进行股权转让。甚至于,在绝对控股后,可以对转让价格拥有更高的话语权。然而,在仅剩空壳的力帆汽车注册资本1.25亿元时退出股东名单,重庆市国资委得到的赔偿,势必将远低于以6.5亿元出售股权应得的收益。

由于此前力帆汽车并未公布国有资产的持股比例,以及11月7日国有股份退出时获得的补偿,因此,在这轮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中,有关重庆市国资委的潜在损失,也并无法估算。

可以肯定的是,用一个空壳,力帆股份实现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成为当之无愧的赢家。